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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晚交了押金,押金条上注明了租房期限,但没有约定违约如何处理押金。3月26日下午咨询房东拒绝租房,没有签订租房合同。押金能退吗?

合同纠纷 2021-03-18 1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写明不得转租,本月发现对方将房子转租出去,你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搬离房屋;
    3、对方拒不搬离的,你方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对方搬离,并且赔偿你方损失。

  •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

  •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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