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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银行贷款取消后,公积金贷款还未办理,还要等一个月才能办,首付已付半年,卖家要求现在支付全款,合理吗?能要求退房吗?如果退房我损失多少?房子总价544103元。谢谢。

银行 2018-10-09 07: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买房合同符合以下条件可以退房,或者买房在赔偿房总价20%违约金情况下也可以退房。
      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需要提醒想办理转按揭买卖双方,即便是双方的材料都齐全,转按揭的办理也不一定顺畅,因为涉及申请、过户、评估、担保等一系列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如果贷款买房后急需用钱,最后选择卖给能够一次性付款的买家,通过提前还款的形式取回房产证,在进行二手房买卖就可以了。还要提醒双方的是,办理转按揭后卖方就损失了之前还贷的利息,买房除了缴纳契税、印花税保险、还要支付评估费、担保费等等,因此一定要慎重考虑后再做决定。
    最好咨询相关律师后再做决定,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合同条款:合同中规定开发商的交房时间,每逾期一日,开发商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一违约金,逾期超过三或六个月,购房人可以退房,开发商应承担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约定过低,既不能弥补购房人损失,又不能对开发商起到制约作用。
    二、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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