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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已经拖欠工资三个月了,没有和公司签合同,也没有接老板的电话。他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要回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1-03-19 1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是违法的,你可以通过投诉解决。请看以下法律规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你好,被拖欠工资,拿不到工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及时采取措施要回自己的工资,维权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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