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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8年购买的一私房,原房主只有土地证,当时没有过户,是在司法事务所公证了的。前年我与原房主协商要求过户,他们不予配合,还说收回房子,我该怎样子,现在房子升值了,他只退回原房款

房产纠纷 2018-10-09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土地证过户的这个过程中,对于办理者也是有要求的:
    1. 办理者需要携带现任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发票等以上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同时如果是二手房的原房主已经办理土地证的就要携带土地证原件,但是如原房主未办理土地证还需到房产交易核心的档案室来调取原房主的房改价格审查表一份,此时还需要按照契税发票上的计税金额的1%收取土地出让金。
    3. 此外,除了土地出让金外,还有额外的土地证过户费用需要缴纳,缴纳的土地证过户费用包括有契税
    1.5%,印花税5‰,如果是从中介买房,需付给中介代理费1%,另外如果需要贷款,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
    4. 若是在领取房产证以后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当地政府确定的地价的3%),若土地是转让的,就不须缴纳,剩余都是零星费用。
  • 土地证是房主拥有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没有土地证,是不允许办理住房过户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买房卖房时,房产证和土地证要分别过户,先办理房产过户,之后过户土地证,如下:
    1、房权证过户: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面签,之后缴纳税费、过户;
    2、土地证过户: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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