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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分公司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并与总公司有劳动关系吗?谢谢你。

仲裁 2021-03-20 1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
  • 不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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