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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停在路边,车里放些做产品做宣传,把车牌故意遮挡起来避免周围人认出来。交警要以故意遮挡车牌处罚,我的车是停放状态,请问处罚合法吗?(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被扣12分)

交通事故 2018-10-09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罚款20到200元,并扣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 故意遮挡车牌处罚没交怎么办?  
    一、故意遮挡车牌处罚没交怎么办  可以上网查询违章记录,然后去交警部门补交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  第四十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二、故意遮挡车牌怎么处理  根据新交通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  
    三、汽车没驾驶证开车遮挡牌照怎么处理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遮挡牌照在公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新交通法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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