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纯公积金贷款,需要收取担保服务费吗?当初签合同时,中介说这是公司规定的必须和中介服务费一起交,急于买房也不明白担保服务费的含义.询问中介,中介说是为了保证交易顺利进行用的费用.所以就交了.但是现在交易中,中介又说需要担保公司介入,只有担保公司才有资质代办公积金贷款等事宜.还需要交担保公司的相当费用.我拒绝.那不是重复交费吗?既然中介没有资质那为什么收我的担保服务费?我可以要求退回吗?

房产纠纷 2018-10-09 13: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一手房按揭贷款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
    (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6)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 《房屋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因此,签了合同还必须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不办理登记,即使已经占有或使用了所买卖的房屋,也不能取得所有权。
    通俗地说,房产证相当于房子的身份证,而房产登记簿就相当于派出所里的公民个人档案记录,身份证可以造假,而派出所里的记录想造假很难。房屋登记簿是房管部门的备案,是房产证的根据。
    为了避免纠纷,进行房屋登记是很有必要的。
  • 在设立按揭时并不要求必须有特定财产权利特别是所有权的移转,银行只要求将权利证书交给贷款人保管即可。“权利证书的转移仅意味着权利的移转”,但这种证书的转移并不意味着所有权的转移。
    比如,房地产证书仅起到一种证明的作用,单纯的转让房地产证并不能当然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在现行法律之下,还需经过登记公示才能使该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取得所有权。
    银行要求将权利证书交给银行保管,并不是要求将担保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自己、在借款人偿还债务后所有权再返还给按揭人,银行这样做只是为了防止一屋多卖现象的发生,防止按揭人违反约定处分已设立按揭的房屋,从而保障担保债权的有效实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钦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