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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上班时,骑电瓶车过红绿灯被小汽车撞到导致脸部多处受伤及腿部受伤,交警判定轿车司机全责,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 2018-10-09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 在己方有人寿保险的情况下,因交通事故发生人身损害的,除了可以要求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车主及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可以向己方的保险公司索赔相应的保险金。
    保险公司、车主及驾驶员的赔偿范围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若伤害程度构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若伤害程度为达到伤残鉴定标准构成伤残的可以无视该款)
    以上的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实际发生的和其他合理的费用来决定的。对于主张某项赔偿金额的必须有相对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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