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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被降职,调职,工资少,工作一段时间。现在她已经休完产假了。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另外,如何在仲裁中主张权利?最后,能否以当时降薪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 2021-03-21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进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降低女职工的劳动报酬或者福利待遇、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得以结婚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如果有劳动合同对于岗位约定的很明确,那公司擅自调岗降薪您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恢复岗位和工资待遇。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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