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离婚后,约定的房子属于女方,没有过户,但房子属于男方婚前财产。现在男方反悔,可以解除离婚协议吗?

离婚 2021-03-21 14: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你如果签订了离婚协议,且经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手续,该协议就产生法律效力,那样的话对方无正当理由反悔是没有用的。(前提是如你所述的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法律意思上的瑕疵)。
    2、如果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签订协议及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只是双方在家里签订而已的话,那样对方如果起诉,法院会视为该协议自始无效,按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及照顾女方权益、无过错倾斜的原则重新分割。(这是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的)。
  • 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的,一般会认定为夫妻个人才财产。
  • 如果是婚前女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的,离婚房产归女方。如果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女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一般是很难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买房且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内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