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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是否需要先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9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旅顺口区的社平工资是多少,我2013年4月份受的伤,到现在单位拖欠了8个月的工资仲裁我能得到拖欠工资的赔偿金吗,住院42天家人护理,护理费我应该得到多少?

仲裁 2018-10-09 16: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首先,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2、就您的情况看,单位除了培养费以外不能举证存在其它损失,因此劳动仲裁委依据劳动合同条款裁决支付赔偿金的依据不充分。理由是:劳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提前解除应当支付违约金。虽然有“应赔偿单位因培养造成的损失,金额为:1)合同期月平均公司的三倍,2)本协议任期未满期间每月500元”这句话,但同时有“因培养造成的损失”的字眼,我对本条的理解是属于培训费赔偿的约定,后面“1)合同期月平均公司的三倍,2)本协议任期未满期间每月500元”是对培训费赔偿方式的约定,应理解为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3、按照原劳动部的规定,要求培训费赔偿必须是用人单位实际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且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下才受支持。但如您所说的,既然不存在技术培训,当然无需向单位支付所谓的培养赔偿费。建议您到法院起诉。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需要根据解除合同的原因确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以及支付多少。可分为三种情况:1)劳动者有重大违纪等行为或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后即时解除,并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3)违法解除的,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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