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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在厂诱因工作中同事产生纠纷,经领导干部协商结束后,朋友在办公室门口等待,又发生口角,同事前动手能力在我爸爸脸部打过一拳,造成 我爸爸踢了他一脚,随后两个人相互之间打架,造成 一只脚踝骨裂,工厂按员工守则消除劳动合同书关联,不给与赔付,规定签名。我觉得资询劳动合同法上工厂是否有义务,能跟工厂请律师打官司吗?我爸爸在厂诱因工作中同事产生纠纷,经领导干部协商结束后,朋友在办公室门口等待,又发生口角,同事前动手能力在我爸爸脸部打过一拳,造成 我爸爸踢了他一脚,随后两个人相互之间打架,造成 一只脚踝骨裂,工厂按

合同纠纷 2021-03-21 17: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个人主动辞职,单位不需要给您赔偿,除非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满足以上条件的,您可以主动辞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您的表述,您很不利,建议您等合同到期,只要单位不同意和您续约,单位就应当向您支付补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有无法律效力,只有用人单位具体如何利用劳动力这一个标准。只要有了用工的事实,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且这种劳动关系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实践中可参照的凭证包括: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各类保险购买等报酬凭条、花名册或者相关记录;用人单位为其招聘的劳动者颁发的工作证件以及其他具备身份证明效力的相关证件;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面试时填写的面试登记表等相关表格记录文件;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同时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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