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哥和嫂子要离婚,结婚时的彩礼钱,俩人一起挥霍没了,没钱了,就要跟我哥离婚,他老丈人还说,这样养活不了一家人。不用过了,直接离婚得了。这样算骗婚嘛。

离婚 2018-10-09 1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骗婚是指以骗取财产或者金钱为目的的婚姻,建议您先与对方就是否能继续生活挽救婚姻进行沟通询问对方意见。如对方置之不理或者不予以改变,您也没有继续生活的想法可以起诉。判决离婚的主要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因结婚时间短,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孩子抚养权问题涉及范围小故可以起诉,持您的结婚证、婚后发生的财产权利证书委托律师写诉状后到婚姻登记地的人们法院起诉离婚。
  • 关于彩礼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
    (二)》第十条第
    (二)、
    (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 婚姻法中骗婚的处理
    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 “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鹰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