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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借款复印件的原件被借款人拿走,还欠一万元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1-03-23 06: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欠条尽管是欠款人写的,但没有签名和手印就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欠条没有签字也没有按手印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标准的合同形式,应该由合同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借款合同原件是直接证据,是效力最大最直接的。借款合同丢了原件建议最好另行补充签订一个借款合同书,以防后续借款人不承认这笔款项,出借人无法通过诉讼方式成功要回;如果借款人执意不肯另行补充签订借款合同书,建议通过录音的方式把借款合同书丢了,但借款人不愿另补充签订借款合同书的情况固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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