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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男方再也不允许探视子女起诉探视权。如果男方不让探视孩子胜诉,是否可以起诉收回孩子抚养权?

离婚 2021-03-23 19: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探视权作为离婚后父母享有的法定权利,起诉探视权表明配偶一方拒绝给另一方探视子女提供便利,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条参考: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要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两年内提起诉讼,申请法院执行。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时准备好起诉状。
  • 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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