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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撞我方全责对方有人伤有车损我方车报废了。怎么赔

交通事故 2018-10-10 0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 你可以让交警部门通知双方,让交警主持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可以等治疗完毕后起诉;虽然现在也可以起诉,但是并不能马上解决医药费的问题,而且只能主张已经发生的费用,另外这时能够收集到的证据对你起诉不利;如果没钱治疗的话只能找对方的保险公司、找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尽快起诉申请先予执行。 保险公司拒赔的话,受害方可以将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起诉处理。
    也可单独起诉保险公司,但是不好证明交通事故的发生;起诉中需要调对方车辆的三证一单,事故认定书以及证明各项话费的发票。 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
    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关于赔偿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可以直接起诉。
  • 先由双方的交强险赔偿对方的人损和物损,剩下的按比例由事故责任人赔偿。
    有商业险的,看保险合同内容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违章搭乘造成的人身伤亡;

    (二)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三)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

    (四)乘客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五)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条 赔偿限额
    车上人员每人的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条 赔偿处理

    (一)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计算赔偿,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本保险每座赔偿限额,最高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二)每次赔偿均实行免赔率,免赔率及办法与第三者责任险相同。
    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保险车辆方负全部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100%;
    保险车辆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70%;
    保险车辆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50%;
    保险车辆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30%;
    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后,按以下方法计算车上人员的赔偿金额:

    (一)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高于每座赔偿限额时:
    赔款=每座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二)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等于或低于每座赔偿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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