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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感谢您们对我所2日咨询问题(见附件)的解答,但仍有不解的问题在此冒昧的再请教:我门家属觉得:1、交通肇事罪是在正常交通运输中活动中由于违反交通法规所出现的意外事故,属过失犯罪行为。而我所请教的案情是嫌疑人在抢劫车辆后为逃避抓捕的逃跑途中放任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威胁所肇成的一死一伤交通事故,属间接故意吗?不可指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quot;吗?2、道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条款中明确指出是“机动车“并未说明必须是被保险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该车是在该法实施后005参加第三者责任险,同时是在保险法之后颁布的有关新的法规,不可依据此法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吗?3、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法律依据?打扰啦!谢>

保险纠纷 2018-10-10 06: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项目可以参考下面的资料:
    (一)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人身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   人身伤亡:人的身体受到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   直接损毁: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   保险人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1)无论是道路交通事故还是非道路事故,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均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作为计算保险赔偿的基础。任,损失的内容,当地执行抚恤金的标准。如被保险人在事故中应付的责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时,各种伤害的一般治疗时限,陪护费、营养费的标准等。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应向保险人提供证据、相关证明和材料,包括:保险单及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材料和有关费用单据。的规定,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事故的赔偿应当按照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交通事故“以责论处”的原则,被保险人应按照在交通事故中所负责任的比例承担己方损失和对他方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则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在事故中应负责任比例下承担的己方损失和对他方赔任范围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对于任何与所负交通事故责任不相适应而加重被保险人赔偿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责对加重部分的赔偿责任。   2)在上述基础上,根据保险合同所载的有关规定计算保险赔款。如保险合同所签订的各项条款,投保项目及责任限额等。   根据车辆种类的不同,规定了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   机动车辆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挂车投保以后与主车视为一体,是指要求挂车和主车都必须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而且是主车拖带挂车。无论赔偿责任是否挂车引起的,均视同主车引起的,保险人的总赔偿责任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主车、挂车不在同一保险公司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主车的保险公司索赔,同时还应提供主车、挂车各自的保险单。两家保险公司按照所收取的保险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比例分摊赔款。但当主车、挂车有其中之一没有投保时,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致使第三者的财产损坏,若估计修复费用不会达到或接近财产的实际价值,应根据“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以修为主”的原则尽量修复。通过对损坏财产的修复,使其尽量恢复到损坏以前的状态和使用性能。修理前,被保险人应会同保险人对损坏的财产进行损失鉴定,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或拒绝赔偿。在重新核定修理费用时,被保险人有义务如实向保险人提供受损情况、修理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如果发现其存隐瞒,不如实申报,或严重影响保险人正常取证和确定事故原因、损失程度等行为,保险人可部分或全部拒绝赔偿。   3)应剔除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免赔部分。   
    (二)第三者责任险赔偿依据和标准   1)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依据是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   2)On偿标准: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核定赔偿金额。有两种情况:   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   赔款二赔偿限额x(卜免赔率)   即赔款额度不能超过保险合同规定的赔偿限额。   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x(1一免赔率)   3)第三者责任险免赔率。   第三者责任险的损失除经保险双方确认后,还应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在赔款中扣除一定的免赔率。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以及单方肇事事故,扣除应付赔款金额的20%;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扣除应付赔款金额的15%;负同等责任的,扣除应付赔款金额的10%;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扣除应付赔款金额的5%a   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规定的,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 正常的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被扣押,驾驶员只需要等待交警事故责任书出来,然后几天内就可以取车了。如果肇事逃逸车辆被扣押,找不到车主,车辆会被依法处理,包括报废。之所以扣车,主要是是责任认定,责任认定后方便后续的赔偿问题。
    具体规定如下: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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