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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正常行驶时速在50迈,对面三轮电动车逆向回头斜看后面车辆,前头向右倾斜,机动车辆刹车不及,与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上的人受伤住院,头部有轻微骨折,脑内无积血,肋条有一根轻微骨折,机动车辆,只入强险,右前方受损,相撞时在机动车正常行驶车道上靠中心线,应该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 2018-10-10 08: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两车相撞责任各半,车上人员受伤。先由双方的交强险赔偿对方的人损和物损,剩下的按比例由事故责任人赔偿。发生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后,按以下方法计算车上人员的赔偿金额:
    (一)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高于每座赔偿限额时:
    赔款=每座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二)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等于或低于每座赔偿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 交警主要负责调解及事故责任的划分,驾驶证、行驶证等暂扣后需返还司机,具体赔偿事宜还需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考虑诉讼途径,受害人可诉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贴、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及交通费等,若构成伤残(需进行司法鉴定,本所常年与司法鉴定机构合作)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
    上述赔偿具体数额视伤者受伤情况而定,目前无法定论。 如有需要,可随时来电交流,以期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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