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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快两年了,今年才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好几年没签了,老板给我的工资也少了。我辞职了,我已经写好辞职报告交给他十几天了。我可以离开去拿钱吗?

劳动纠纷 2021-03-25 01: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已经过诉讼时效了,没办法主张。现在是解除劳动合同了吗?
  • 不可以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补偿的时效是一年。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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