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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在蓟县买了一套二手房,交了2万的定金。合同上还写明违约金为总房款,但现在业主违约了,不再卖了,只交了3-4万,不符合合同违约金。

房产纠纷 2021-03-25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房产中介出现故意隐瞒交易信息,提供虚假交易材料,或怠于履行自己义务等非归责于卖方或买方的原因,导致交易中断不能继续履行,以至于损害了交易双方的实际利益。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 具体以合同的约定为准,通常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
    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屡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双倍定金;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 二手买卖违约金的数额首先是以双方协商为准,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过高,高于房屋标的价钱的30%,那么买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降低,如果违约金过低,卖方也可以要求法律提高相应违约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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