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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前,房子没有过户。婚后写女方名字。如果房子后来离婚了,是共同财产吗?房子是婆婆买的。

离婚 2021-03-26 08: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加名,婚前婚后的区别:
    婚前加名:
    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一)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办理加名手续;
    (二)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申请办理。
    婚后加名:
    这种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
    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注意:上述前提都是房子贷款已经还清,否则需要先去银行还清贷款,注销掉之后,再拿着房产证去行政服务办理相关业务。
  • 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的,一般会认定为夫妻个人才财产。
  • 如果是婚前女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的,离婚房产归女方。如果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女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一般是很难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买房且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内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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