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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弟弟的户口在我家,家里还有女儿的名字,产权证上则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我想问下1:如果以后拆迁分房子,他有份么?2:如果老公要把他的名字加房产证,我拒绝可以加么?3:如果我们百年以后,他可以跟我女儿抢房子么?4:如果我走了,老公要加他的名字,需要经过女儿的同意么?谢谢

拆迁补偿 2018-10-10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房产证上没有人数限制,可以写多个人的名字,表示共同所有,各占有一定比例的产权。
    但是只能有一个人持产权证,其它人持共有权证,意思是填合同时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其他的人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
    这样规定的原因是为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从而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
  • 夫妻一方房产加另一方名字可以。
    加其它人名字,即过户房产的部分产权给他人。要再办理过户手续。
    可买卖过户或赠予过户。具体如下:
    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过户的部分房产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过户部分房产的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增值税
    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 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麦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麦双方份身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供提户口本、结婚证。
    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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