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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出租车司机,我的车租给另一个司机,那个司机出车时肇事了,造成乘客受伤,车辆严重受损,几经协商无果,我起诉到法院申请肇事司机对损坏车辆和事故期间对我应付的车份钱进行赔偿,但肇事司机却找不到了(不接电话,也不在原住址居住),法院要求我自己找到肇事司机,否则无法开庭审理,我想知道法院这样的要求是合理的吗?我如何才能的到赔偿

交通事故 2018-10-10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交通事故中负事故全部责任,如果对方起诉后被告不应诉的,法院经过合法送达后可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主要有:直接送达、由当事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送达、留置送达等,如果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还可以公告送达。
      经法院送达后,如果当事人不应诉的,则属于放弃答辩权和抗辩权,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开庭审理并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当交通事故中其他当事方也存在事故责任时,如与出租车相对的他方车辆被认定承担相应责任,那么此时,赔偿义务会存在多方主体。这样,作为出租车的乘客,仍可主张出租车的违约与侵权赔偿责任,但是鉴于侵权方存在多个,单方面侵权索赔并不完整,适宜同时向多个义务主张权利。
    而且从赔偿能力保障上,如果出现多个赔偿义务人,同时主张权利也会较有保障。如果出租车的相对方为机动车的,那么他方机动车的交强险及三者险保险公司将成为法定的赔偿义务人。
    现实中,出租车大多挂靠于出租车公司,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3条,当事人可以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即出租车公司可以成为法定的赔偿有义务人。
  • 根据司机与受害人的过错程度所划分的、在排除了受害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之后,依法应由车主和(或)司机所应承担的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司机有重大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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