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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伴房改前去世,房改时我用自己的钱买下了房子,产权证也是我本人。我有两个孩子,儿子在我身边,女儿不在。我想把房屋的产权过户给儿子,不挣得女儿的同意可以吗?应当怎样操作?

房产纠纷 2018-10-10 1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预购房产权过户应该注意的事项  
    (一)预购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后才可以进行转让。  
    (二)预购人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无须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意,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转让预售房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行预售变更登记。  
    (四)预购房转让的价格未必是原价。
  • 离婚房子不过户是不是房子就不属于的了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 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 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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