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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私房拆迁置换房,拆迁后父亲去世了,房子没办房产证,大姐把她借住的那套偷办了房产证给卖了,我姊妹四人和母亲怎么才能把房子要回来?

拆迁补偿 2018-10-10 16: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房产证所需材料: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已婚的购房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 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吗,  
    一、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发展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二、申请人符合上述规定,应该提交的资料齐全的,准予办理;资料不全的,在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三、拆迁赔偿房的登记价,一般按新建房的建筑成本登记;补交差价的,差价计入登记价。  
    四、拆迁赔偿房属于商品房地产的,发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转让;不属于商品房的,发绿皮《房地产证》,不能转让。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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