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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收养弟弟的孩子,在哪里可以收养,需要什么条件,谢谢。

离婚 2021-03-27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另外,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你只要符合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的条件,是可以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 收养人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年满三十五周岁。
    3、无子女。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 收养人的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送养人的条件: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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