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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是我奶奶爷爷拆迁搬入的房子。房改时我小姑出了1万多办的房产证,但是房产证上缺是写的我表哥的名字,即我奶奶的外孙。现在房子要卖,小姑提出她负责赡养我奶奶,房子上的钱归她和我表哥分。另:此房原住我爷爷,小叔,都相继去世。 此房户主为我奶奶,我表哥不为常住人口。 此房非奶奶赠送给我表哥的。 当初房产证是准备写我奶奶的名字的,但是小姑说怕我小叔以奶奶的名义把房子卖了,所以就写的我表哥的。其实挺莫名其妙的,可能当时她就想要得这个房子了。您的回答是:1,当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人是谁?将决定哪些人对房子享有份额。2,现在小姑还是承认房子应当办理奶奶为产权人的产权证么?如果承认,则对将来协商不能解决而不得不进行的诉讼非常有利,所以必要时可以注意录音小姑的各种有利奶奶的谈话或保存书面资料等。

拆迁补偿 2018-10-10 18: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1、购买取得
    2、建设取得
    3、受赠取得
    4、抵押取得
    5、继承取得
    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 房产证提供材料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 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
    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 1、产权调换是指: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房屋产权调换。也是是说问题的关键还是补偿金的标准问题。
    2、既然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将开发的土地批准了允许开发商开发,那么你只能与开发商协商补偿方式和补偿价格。
    3、有那种可能性。 黑龙江省和大庆市是这样规定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市动迁主管部门裁决。市动迁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如果你对安置和补偿方法金额不同意,可以采取上面的处理方式。具体如有不详可直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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