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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原单位一直拖欠医保费从2016年至2018年,没有给我缴纳,我与原单位在2017年12月份就解除了劳动合同,2018年原单位破产清算重组和法院裁定后于2020年6月份又把医保补缴到2018年12月份,2018年年,我在新的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原单位让我把2018年的医保钱全额返给单位,我这种情况怎么办。医保局能把2018年给我交的医保钱返回去吗?因原单位一直拖欠医保费从2016年至2018年,没有给我缴纳,我与原单位在2017年12月份就解除了劳动合同医保局能把2018年给我交的医保钱返回去吗?

劳动纠纷 2021-03-27 13: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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