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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同居,欠款怎么分。

离婚 2021-03-29 0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商不成的,夫妻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单方面离婚的条件:感情破裂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1、一方婚前全款购置房屋,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婚前按揭购房,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一般会判给登记一方,对于婚内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获得房屋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房,离婚时均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 1、结婚前由男方个人出资购买房产,将视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前男方出资买房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记在男方自己名下,此时房产仍旧属于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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