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公司要求员工通宵加班,周末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我已经补充了。但是由于请假频繁,公司会辞退我,不结算工资,说要等20号。而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内结算工资应该按每月1900计算给我,每月3500多。我该怎么办?合同是按每月1900建立的吗?公司要求员工通宵加班,周末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我已经补充了。但是由于请假频繁,公司会辞退我,不结算工资,说要等20号。而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内结算工资应该按每月1900计算给我,每月3500多

劳动纠纷 2021-03-29 1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劳动法上规定,劳动者付出了劳动,那么就应该为此获得报酬。虽然试用期劳动者不算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公司安排加班,一旦劳动者为加班付出劳动的,就该得到相应的加班费。

    其实,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劳动者之日起就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试用期间的员工也是享受劳动者的权益,要是公司只按一般情况发工资,损害到劳动权益了,那么劳动者可以积极申请劳动仲裁。

  • 企业在法定节假日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
  •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1、节假日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阿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