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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李某为深圳某的士公司副班司机,在其正常营运工作期间承载一名男性乘客,载该名男子(凶手)到目的地后,在未发生任何纠纷情况下该男子(凶手)无辜掏出小刀将当事人刺伤后逃逸,随后当事人报警并赶往医院治疗。在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后,所有费用均由当事人所支出,其公司单位未承担过当事人医院治疗费用。公司单位对当事人有何责任?当事人单位有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申请,但是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说缺少当地派出所提供相关证明而未能申报成功。派出所出示了一份情况说明并盖与公章(说明在何时何地接到当事人报案称...等经过,凶手已逃逸,仍在进一步侦查。)提交给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但说此份说明无效,无明确内容,未能判断凶手是否与当事人有关系有任何纠纷,说派出所未给到证明,只是当事人所说的。由于凶手已逃逸,当地公安机关一直未能抓获归案结案。社保部门的意思好似是说必须等到结案有证据才能判断是否为工伤?想请教律师,此类情况,该如何才能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具体如何做?当事人公司又有何责任?求解,谢谢

交通事故 2018-10-11 1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一、工伤申报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二、工伤申报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二)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  
    (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  
    (五)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法院的有关证明;  
    三、工伤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款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货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四、工伤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资料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五、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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