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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房东。我与一房产中介公司签定了合同,房子由他们代为管理,三月付一次租金。可是这家公司节后消失了,电话也都撤了。房子内的租户也都刚交了房租给中介。请问我怎么才能追回房款?

房产纠纷 2018-10-11 10: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屋中介中中介人员接私单的问题:中介人员接私单跟公司没多大关系,这属于业务员的问题,如果出现法律纠纷也是根据合同走的,谁签的合同,谁负责任,如果是业务员自行走的私单那么业务员承担责任,如果业务员假用公司的手续去跟客户签的协议,客户是起诉公司,同时公司起诉业务员。
  • 因签约过程不规范引起的纠纷
      中介人员良莠不齐,一些中介业务员不按规范操作埋下许多纠纷的隐患。比如:签了合同后不给正本而只给复印件、私收中介费、找“托”抬价、故意隐瞒房屋的信息、引诱甚至欺骗客户交纳定金、将各方交纳的税费故意算错等等。
      买卖双方既需要中介人员提供的服务,又不能轻易相信中介的承诺特别是口头承诺,对中介的话一定要冷静判断而不能全听全信,必要时最好上网核实或者向其它专业人员如律师咨询。

  • 1、房客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按时缴交房租。如果房客拖欠房租,房东可以发出催缴通知函,但若房客继续拖欠,建议向法院起诉;
      
    2、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拖欠房租可以解除合同,则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六十条 【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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