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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找房地产经纪人,他们应该做什么?

房产纠纷 2021-03-30 00: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您交的购房意向金属于预订款性质的费用而不是定金,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卖方应返还购房意向金但没有双倍返还的规定,除非你们之间有相关的约定。
  • 您好,房地产经纪是指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房地产交易而从事居间、代理等经纪业务的经济活动。目前主要业务是接受房地产开发商的委托,销售其开发的新商品房。房地产经纪业务,不仅是代理新房的买卖,还包括代理旧房的买卖,不仅代理房地产的买卖,还代理房地产的租赁业务。
  • 你好,房地产居间、房地产代理、房地产行纪都属于房地产经纪。在我国有房地产居间、房地产代理两种形式。其中居间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产中介。代理一般发生在二级市场,即新建商品房市场,中介公司代理开发商卖房,就是代理。
    房地产经纪人一般需要具备房地产专业知识、市场营销知识、法律知识、谈判技巧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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