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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乘坐其同事摩托车(酒驾,无证无牌)与大货车相撞,造成同事昏迷,当事人当场死亡,请问,如何赔偿?责任认定:大货车次要责任,其同事主要责任,当事人无责任,大车有交抢险,可以给死者吗?具体走什么程序呢?其同事昏迷,如果赔偿无力怎么办?可以起诉他让他付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18-10-11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构成交通肇事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肇事后逃逸的,则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醉酒驾驶应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在量刑时应从重处罚。
  • 如果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mg/100ml,且<80mg/100ml的,属于酒后驾驶(即酒驾);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的,则属于醉酒驾驶。酒驾机动车 的,应承担行政责任,而醉驾机动车的,则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判六个月以下拘役 ,并处罚金;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酒驾所负的行政责任分两种,一是酒后驾车要扣证并罚款;二是醉酒驾车不仅要扣证罚款,约束至酒醒后还要处以行政拘留。饮酒后营运机动车的,相应的责任就更重,对于一年内醉酒驾车被处罚两次以上则要吊销驾驶证,而且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损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造成受害人伤残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赔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事故的,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计算,侵权人的过错是一个重要参考,当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显然要比非酒后驾驶所导致的事故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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