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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差,租房租了半年用于住宿,以个人的名字签的合同,打电话咨询过说个人名字签的合同只能开个人抬头的发票。但是公司要报销必须要开公司抬头的发票,不知道在南京开公司抬头的租房发票要什么手续,是要签公司的名字吗?要公司盖章吗?还需要什么资料呢?在什么地方开发票?另外开公司抬头的发票税点是多少?

房产纠纷 2018-10-11 15: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房屋租赁业务属于营业税征税范畴,因此,您应当到房屋所在地主管地税所代开发票,缴纳税款。
    税务代开发票流程、资料要求
    一、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所办税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1)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需报送的资料
    (1)付款方(贵公司)对所房屋租赁的面积、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租赁合同
    (2)房产证原件(出示)、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出示)、复印件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四、税款缴纳
    代开发票主管税务机关采取“先缴税,后开发票”,一般税务机关实行“一窗式”服务,即,一个征税窗口完成缴税、代开发票工作。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
    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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