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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门面房,但是没有与房东签合同,3个有交一次房租,刚交了房租才1个月,房东就要收回房子说她二姐要用房,让我们搬走,现在就怕是房东二姐想租给别人才这么说的,我们能找她二姐签协议书吗,如果我们提前搬走了,这房子她二姐与别人合租了或转租给别人了,我能要求赔偿吗?前提是我们没签租房合同,但有收据

合同纠纷 2018-10-11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房东提前收回房子:
    一,出租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承租方违约补偿,承租方同意,可以终止合同。
    二,租赁合同未涉及双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对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承租方而言,如果是承租商铺,则以商铺的经营额计算损失;如果是承租住房,则以房租作为计算依据,一般计算时间为一个月。但这并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请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考虑。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
    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 签订房屋转租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内容:第一,转租人是否具有转租权限,以及转租人的身份证等信息,此种情况可以要求转租人出示其与房东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第二,转租的期限,转租的期限是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的;第三,租赁的费用,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第四,关于租赁房屋的维修,修缮等费用的承担;第五,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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