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今天去超市的时候,上二楼,准备买东西的时候被地上的呕吐物滑倒,呼叫导购员,没人理,爬起后到一楼服务中心,值班经理说,这得吐的人和我自己负责,超市没有责任,我要求要找店长,值班经理说不在,完后,我又要求打电话给店长,值班经理也不配合,说是这件事,不知道找谁,不愿意告诉我店长的联系方式,随后我开始联络同事,询问能否问到超市店长的电话时,值班经理才说给我店长的号码。。和店长通完电话后,店长和值班经理的意见一致,说是不能都怪超市,吐的人和我自己都有责任,还说我这么大人了,走路也不小心点。。。顺便交待了值班经理怎么处理,随后值班经理问我想怎么处理,说是没遇到过这种事,我说我也不知道,便留下了电话号码,先回家,让他们再联系我,因为呕吐物酸臭,难闻,内心委屈。。。其实整个事件里,如果超市员工态度好些,我也就不计较了,道个歉并不是难事。。。现在我该怎么处理,麻烦给些意见,谢谢。。。店长一直没出现,还有我还拍了地板上呕吐物的照片。。。还有脏了的裤子。。。店长说是会报销医药费,也自己在医院工作,根本不需要,只是没和超市员工提前。。。

合同纠纷 2018-10-11 20: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计算:本人工资X9=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上海的标准,各为6个月的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1、要看劳动者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则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是否属于工伤,不以老板是否知情为条件;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1、工伤住院如果已经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了一部分的话,余下医疗保险未报销的部分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之后,也是可以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延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