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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孕5个月了 单位没给我上保险也没签合同 我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8-10-12 01: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认定是否是劳动关系,主要看以下特征:
    1、受雇时间是长期,还是临时。
    2、工作性质是日常,还是应急。
    3、工人是否有自己的公司和其他业务。
    4、谁提供工作设备和工具。
    5、领取工资方式是固定的,还是一次性的。
    6、双方是否有书面合同或约定。如果是劳动关系的,受劳动法律调整;你老板应承担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的,要双倍支付赔偿金。
  • 在进行劳务派遣时,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是需要签订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会保险费。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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