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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突发疾病,在送到医院抢救48小时后无效死亡,请问用工单位应该如何赔付

劳动纠纷 2018-10-12 08: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你爸的情况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再根据工伤鉴定等级向公司主张赔偿,如果公司不愿意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如果您的母亲属于工伤或者职业病的情况,可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费用。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15条、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
    因此,如果死者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并非劳务关系的情形下,你所描述的情形,我认为应当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向所在单位申请要求协助认定工伤,随后依法享受相关的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并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包括工伤保险
    导致此种情形下 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关待遇,死亡的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可以依法起诉单位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 首先应当认定,病人死亡是由于职业病,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即可以按照工伤的赔偿标准来执行,但具体的数额要根据你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来确定。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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