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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杭州二胎男员工的陪产假是多少天

合同纠纷 2021-04-04 14: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 14周, 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 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南京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
  • 杭州执行的是浙江省的计划生育条例,而浙江省的政策基本与国家的新规趋同,具体为:原12天晚婚假取消,婚假统一为3天;产假增加了30天,由98天变为128天,男性职工的陪产假为15天。陪产假期间工资如下计发: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都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工资标准按照配偶生育时间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算。假如所在的企业或者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则假期期间的基本工资由企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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