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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公司签劳动合同公司是盖的人力资源部的章在法律上允许吗?

合同纠纷 2018-10-12 19: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的类型: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类型以下两种: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 1、先与单位协商,补签劳动合同或者是自己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金。

    2、不成的话,再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还不行的话,就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的处理比诉讼的处理要快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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