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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最近被评定为工伤八级伤残,我想知道我能得到什么样伤残补助?看了有关伤残补助的《工伤保险条例》我有点不明白,现在单位是韩企,伤残补助我自己还需要办什么手续?还是需要单位出面办什么手续?另外就是我这种情况是一次性补助还是分次补助?是由单位补助还是有关部门补助?谢谢!盼您在百忙之中给予答复!

保险纠纷 2018-10-12 21: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八级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n——实际赔偿多少,是需要看一下你们的的当地的赔偿标准和你的工资是多少去计算得知的,但是如到去找一下法律行业中的律师人士的话,去细细询问,可直接网上在线得知赔偿的。nn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n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n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n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 工伤八级伤残鉴定标准: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边缘智能;
    2)精神病性症状有人格改变者;
    3)颅骨外露;
    4)面部烧伤广泛植皮术后;
    5)鼻或面颊部有>8cm2或3处以上>1cm2的增生性瘢痕;
    6)一侧或双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睑外翻;
    7)全身瘢痕面积40%~49%;
    8)一眼矫正视力≤
    0.2,另眼矫正视力≥
    0.5;
    9)双眼矫正视力等于
    0.4;
    10)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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