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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父亲有一套使用权房子,是90年代中用单位分的房子换的。父亲和母亲名下有一套共有房产(产权),请问使用权那套我可以继承到吗我父亲有一套使用权房子,是90年代中用单位分的房子换的。父亲和母亲名下有一套共有房产(产权)请问使用权那套我可以继承到吗?

继承 2021-04-06 23: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是公有使用权房。其所有人一般是房管局或房管局下述的事业单位,死者生前对使用权房只享有使用权,确切的说被继承人只是公有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因而生前对其居住的使用权房没有所有权,其子女或亲属不能将该使用权房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来继承。
  • 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是可以继承的。具体来说,若子女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继承的便是共有产权房的使用权和部分产权。若子女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需要在继承之后,退出共有产权住房,具体方法是将房屋售出,获取属于个人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部分由政府所得。
  • 共有产权房可以继承,但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的:
    1、如果子女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是可以继承的,注意的是,继承人只能继承共有产权房的使用权和部分产权;
    2、如果子女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就需要在继承之后,在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下,搬出相关的东西,将共有产权住房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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