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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辞工了工资应该是人走结清吗我在工厂辞工了 工资应该是人走结清吗

劳动纠纷 2021-04-08 06: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工资。但如果劳动者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 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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