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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买房,对方父母出资,以对方父母的名义登记。

离婚 2021-04-08 16: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
      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贷款,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分割按揭房时,参照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分割需要分情况考虑:
    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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