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同居关系,一方死了,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债务吗

离婚 2021-04-09 08: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个人认为:必须明确该债务性质?如果是共同债务,即便已经离婚,双方均要承担偿还义务;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债务,则与另一方无关
  •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谁来承担的问题,主要看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2、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邯郸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