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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了一辆新车,无人员受伤,对方新车刚买的才一个月多,我负全责,我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给予了新车4s店的修理费用及我车的修理费用,对方新车想还要补偿,保险公司会支持吗?

保险纠纷 2021-04-09 1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车祸,对方全责的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 车祸导致头身体损伤,保险公司在当事人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上,按照责任的划分确定赔偿项目、数额。
  • 追尾的保险赔偿规则如下:
    1、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交强险的保额内赔,超出交强险保额,由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赔偿。
    2、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
    当理赔超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就需车主承担。
    3、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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