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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给我交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同我没有签字有效吗

保险纠纷 2018-10-14 1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为做好企业年金备案工作,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5号)要求,现就开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凡企业提出申请要求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经办机构应在接到申请后三天之内办理完毕。  
    二、缴费证明.统一以经办机构名义出具,各级经办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出具证明时要认真核实参保企业的参保.登记和缴费情况,据实填写《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得弄虚作假。  
    三、开具证明按照属地归口的原则办理,经办机构只对本级参保企业开具证明,不得越级和跨区开具。
  •   医疗保险要男的累计交满30年,女的交满25年,才能在退休以后也享受医保待遇(这里说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包括两块,一是视同缴费年限,这个跟工龄有关,一是实际缴费年限,就是实际缴费的时间,一般是要至少交满10年,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相加,男的满30年,女的满25年就可以了),如果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也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跨省转入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下面,这些条件。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的,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   ①参保人员在我市办理参保时,非本市户籍且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   ②参保人员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户籍为我市转回我市参保的;   ③参保人员系经各区市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④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非本市户籍,但在我市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且我市为该参保人员最后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⑤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本市户籍,且参保人员每个参保缴费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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