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1996年参加工作,2012年被解聘,工资1000(含保险),可要求单位赔偿同工同酬吗?

保险纠纷 2018-10-15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就要缴纳社保。公积金目前没法律规定必须缴纳,如果单位其他同事有缴纳,可以要求单位同工同酬,让单位缴纳公积金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1.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否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你之前有与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岗位、单位、工作地点都没有变的,不能让职工跟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所以,你可以拒绝让你跟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与原公司继续劳动关系。
    3.是否转正需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你符合条件,那么就可以要求转正,如果不符合,那么就没办法。但是,你已经工作11年,应该符合条件。
    4.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你的工资不应该低于同岗位其他职工的工资,否则可以主张补发差额工资。
    5.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1、如果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2倍,而根据你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公司需要给你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2、扣工资需要看扣的依据是否合法及有无规章制度规定及该规定是否合法及该规章制度是否民主公示。如果扣的不合法或已超过当月工资的20%,可以要求补回工资。
    3、你如果选择所要经济赔偿金就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缴纳保险了,二者只能选其一。 详情可电话联系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