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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前即2014年3月和一家国企签订了三方协议。现在我想解除三方协议。我们事先并没有约定过违约责任,现在公司已经把三方协议还到我的手中,目前我手头有三份,还有一份在学校。但是公司现在不给我出具解除三方协议的证明,这使我无法到学校拿回最后一份协议,也无法到教育部门进行报到证改派。公司的理由如下:由于我中途离开公司(爷爷过世 回校完成毕业设计 办理毕业相关事宜)无法联系到我(我到公司第二天就换了号码,确实和协议上号码不同),所以需要我赔偿违约金后才能给我开具证明。我离开公司前给公司请了40天假,之后发现假期不够,于是打过电话给人力资源部的人续假,当时人力给我的答案是:不用和人力说,和我们部门经理请假就可以。当我给我们经理请假时经理说我所在岗位已经不是她管,要我和物流部和人力请假,当时我就很生气没有联系过物流和人力。以上就是我三方协议的情况,请问律师我这样的情况需要交纳违约金吗?公司已经把三方协议还到我的手上,要求出具解约证明公司一定要给我吗? 感谢律师的分析,期待着您回答!谢谢!

合同纠纷 2018-10-16 02: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三方协议,实际上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应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就业的时候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签订。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毕业生后自行终止,然后单位会与毕业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就会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三方协议具有约束性,作为无名合同的一种,需要各方履行合同,因个人原因通常情情况下无权解除三方协议,拟用人单位并没有过错,如果也不存在欺诈等问题,当事人只能与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  综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应与单位协商解除三方协议后,再去找工作是最佳的选择,若私自去找工作,违反了三方协议中的违约条款,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并受法律保护与支持。
  • 大学生签三方协议有什么用?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一)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业生、用人单位、学校这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方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注意: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

  •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具有以下作用:
    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
    三方协议的签署,代表了大学生人事档案的接收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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